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与相关规范
发布时间:2025-08-11来源:上海鑫睿实验室系统工程供应商
生物安全实验室根据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分为一级(BSL-1)、二级(BSL-2)、三级(BSL-3)、四级(BSL-4)四个等级,防护水平依次递增。以下是各级实验室的详细介绍及相关规范:
一、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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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适用于操作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如枯草杆菌、格式阿米巴原虫和感染性犬肝炎病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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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要求:
- 依靠标准的微生物操作来保证安全,不需要特殊的一级和二级屏障。
- 除需要洗手池外,依靠标准的微生物操作即可获得基本的防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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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和设备要求:
- 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 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 实验室的墙、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
- 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 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 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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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如O157:H7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甲、乙和丙型肝炎病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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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要求:
- 保护人、样品和环境。
- 一级屏障需要一或二级生物安全柜和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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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和设备要求:
- 除满足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要求外,实验室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并配有可视窗。
- 窗户要求能打开并且安装防虫纱窗。
-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与应急照明,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最好增加备用电源。
- 实验室出口应有黑暗中可明确辨识的标识。
- 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 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三、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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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较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如炭疽、黄热病毒、汉坦病毒、HIV、SAR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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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要求:
- 一级屏障采取特殊的人体防护和呼吸道防护措施,以及严格的操作二级、三级BSC。
- 二级屏障则在二级BSL的基础上,实验室和进入走廊隔开,双门进入,自动关闭,排出的空气不循环,室内负压,双开门高压灭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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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和设备要求:
- 实验室应明确区分辅助工作区和防护区,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或为独立建筑物,应有出入控制。
- 防护区中直接从事高风险操作的工作间为核心工作间,人员应通过缓冲间进入核心工作间。
- 围护结构应符合国家对该类建筑的抗震要求和防火要求,所有缝隙和贯穿处的接缝都应可靠密封。
- 应安装独立的实验室送排风系统,确保气流由低风险区向高风险区流动,同时确保实验室空气只能通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经专用的排风管道排出。
四、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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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适用于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性微生物或未知传播风险的有关病原体及其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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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要求:
- 一级屏障采用III级生物安全柜,正压防护服。
- 二级屏障在三级BSL基础上,应为单独建筑或隔离的独立区域,有供气系统、排气系统、真空系统、消毒系统、外排空气二次HEPA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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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和设备要求:
- 实验室应建造在独立的建筑物内或建筑物中独立的隔离区域内。
- 配备严格限制进入实验室的门禁措施,应记录进入人员的个人资料、进出时间、授权活动区域等信息。
- 适用于操作危害等级IV的实验室的防护区应包括防护走廊、内防护服更换间、淋浴间、外防护服更换间、化学淋浴间和核心工作间,化学淋浴间应为气锁,具备对专用防护服或传递物品的表面进行清洁和消毒灭菌的条件。